8月17日,新華社一篇關於廣州市中央商務區城中村在改造過程中的腐敗報道,牽扯出了一大波針對城中村改造腐敗的議論。在廣州這樣的大都市,城市發展史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部改造舊城與城中村的歷史,城中村的領導者在近30年來所面臨的巨大利益誘惑,是作為村級精英群體的他們所從未遇見過的。由此,這一被稱為“蒼蠅”群體的貪腐問題以及相關制度建設上的空白,構成買屋了一個新的聚焦點。
  以冼村的被改隨身碟造歷程為例,包括原黨支部書記盧穗耕、原副書記盧佑醒、冼章銘在內的7名村級領導把控了村裡的集體賬目,操控著重大事項的決策。7名村領導(或村企高管),有5人為盧穗耕的親戚,2人為其同學。所謂宗族大佬把控村務算是一語中的。
  業已落馬的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在時任天河區委書記時,曾公然干預冼村的“村改居”制度,通過將近一半在外務工、經商的冼村人排擠出“社區股東”,減少村班子操控賣地的阻力。曹之所以要幫開發商壓低土地出讓/租賃價格,當然是受了開發商的“委托”。在這一盤棋中,村領導班子和曹鑒燎都從開化療飲食發商處獲得賄賂,除了村集體的利益受損,其他方面可謂皆大歡喜。
  所以,從上述出發,城中村改造的問題看起來是因滋外接式硬碟生腐敗而導致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如何整治?推進村務公開,讓所有村民(股東)而不是村領導班子來決定重大事項,這被認為是一條必經之路。的確,類似於集體土地的出讓、租賃或入股等重大事項,僅憑村委班子幾個人拍板決定,存在貓膩,不可避免。只有建立在全體村民知情並集體決定的基礎上,才能在制度上確保村民的利益不受損。
  當然,從開發的角度來看,此前由開發商和村委私下先接觸的模式也必須廢置,轉而應當引入開放公平外接式硬碟競爭的模式。這兩點,比目前廣州正在建設“三資”———資金、資產、資源交易平臺,即對所有村社“三資”進行清理、登記、入庫管理政策更為關鍵。
  腐敗問題在此高壓背景之下,當然頗受關註。不過,類似廣州等大中城市的城中村改造,腐敗問題恐怕只是其中一個面向。村委領導把控決策,與開發商、官員彼此勾結,形成一個利益同盟,這必然會使得村民利益受損。但有必要指出的是,整個城市化的過程,例如土地出讓、物業出租等,在合同上並無問題,且客觀上並不影響政府的利益。因為最終,城市發展起來了,人口涌進來了,城市化的目標達到了。
  此外,從城中村改造的規劃來看,村民們的意見是否受到重視,也需要打上一個問號。儘管物質激勵能夠成為一個打動村民的重要因素,但即便是土地出讓價格的談判,也需要一個公開博弈平臺的出現。政府、開發商和村民之間,並不會因為一手把控村務的村官被轟下臺,就自動進入一種蜜月狀態。相反,一個公開透明的決策平臺不僅僅要建立在村級內部,也需要建立在三者之間。
  故而,冼村村官腐敗的案例提出的分析,不能僅僅止步於腐敗鐵三角的形成,診治手段也不能停留於村務公開、共同決策這一步,而是要樹立起村民在整個城市化進程中的主體性地位。只有承認村民的主體性地位,作為城市治理者的政府與市場中的開發商,才能真正尊重村民的選擇與訴求,才能讓城市的發展“以人為本”。  (原標題:[社論]城中村改造:不僅僅是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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